持承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且符合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条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3、机动车驾驶证。
符合年审条件的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年审手续。
承德市车辆管理所
办公地址:承德市开发区迎宾路49号
办公电话: 0314-2121383、212300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314-2057843